茶叶包装空隙率超标?罚!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1-24 18:16:20     浏览:

  2023年5月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批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纠正了一批生产销售超标茶叶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深圳市福田区某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2023年6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专家依法对深圳市福田区某茶庄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当事人销售的一款一级“有机寿眉”的随身宝礼盒,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专家现场用游标卡尺检测后判定,其包括空隙率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23年6月21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

茶叶包装空隙率超标?罚!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2023年9月14日,执法人员开展茶叶过度包装“回头看”,执法人员现场使用“包装有度”微信小程序初步判定“大红袍”“福鼎有机白茶”随身宝礼盒等两款茶叶涉嫌过度包装。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涉嫌过度包装的两款茶叶现场登记保存并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经检验,“大红袍”(2罐235g)销售包装体积为10530000mm³,内装物体积为470000mm³,根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包装空隙率为42%,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包装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福鼎有机白茶”随身宝礼盒(9罐10g)销售包装体积为6125000mm³,内装物体积为90000mm³,根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包装空隙率为80.9%,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5g<单件净含量Q≤15g,包装空隙率≤6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情形。

  2023年10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广州市白云区某茶叶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案

  2023年4月28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市白云区某茶叶店经营的“一等奖·白牡丹(紧压白茶)”(批次:2021-09-01)进行抽检。《检验报告》(No:食监2023-05-0060)显示当事人经营的“一等奖·白牡丹(紧压白茶)”(批次:2021-09-01)经抽样检验,结果显示被抽检产品销售包装体积V

  为1048950mm³。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0.6),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70.91%。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2023年5月30日,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食监2023-05-0060)并告知其复检权力和期限,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不申请复检。现场检查发现有3盒检验不合格批次的“一等奖·白牡丹(紧压白茶)”在售,执法人员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对货架上的“一等奖·白牡丹(紧压白茶)”进行下架处理,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3年6月15日,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茶叶过度包装“回头看”。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发现仍有上述产品在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情形。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佛山市某茶厂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7月19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展“佛山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组对佛山市某茶厂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对该茶厂生产的7种规格的茶叶产品进行随机抽样,质计中心的检验人员使用数显卡尺和钢直尺对随机抽样的茶叶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其中3种规格的茶叶产品均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具体检验结果如下:

  一、“六堡茶”(净含量为100g×2)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茶叶自内而外的包装分别为:2个线个长方体的纸盒(第2层)。经三次测量取平均值,商品初始包装(即第0层的真空包装)的外切最小长方体的体积之和V

  n(即第2层)为10450829mm³。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77%,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二、“英红九号”(净含量为100g×2)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茶叶自内而外的包装分别为:2个线个长方体的纸盒(第2层)。经三次测量取平均值,商品初始包装(即第0层的真空包装)的外切最小长方体的体积之和V

  n为8664633mm³。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72%,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三、“五福临门”(净含量为50g+70g+50g+35g+45g=250g)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茶叶自内而外的包装分别为:5个线层)、1个长方体的纸盒(第2层)。经三次测量取平均值,商品初始包装(即第0层的真空包装)的外切最小长方体的体积之和V

  n为9878937mm³。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64%,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7月19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向当事人发出《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7月25日,当事人向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已将涉案的三款产品包装全部拆除并销毁(提供现场销毁照片、视频),并对所有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案例四:梅州市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五华县水寨镇某贸易商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9月20日,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五华县水寨镇某贸易商行销售的“凤凰单丛”茶叶(长方形,每盒内有茶叶2小包,每小包茶叶为100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用游标卡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370.67mm,平均宽度为279.67mm,平均高度为110.33mm。根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77.27%,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9月20日,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案例五: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东莞市东城街道某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7月1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东莞市东城街道某茶庄销售的“莞茶普洱”(净含量400克)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在检验机构技术人员的配合下,使用钢直尺、数显卡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三次测量取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380.3mm,平均宽度为280.6mm,平均高度为81.0mm,计算出销售包装体积V

  0为400000 mm³。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0.6),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92.6%,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7月1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案例六: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信宜市东镇街道某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8月2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信宜市东镇街道某茶庄销售的“陈皮白茶”(外包装盒形状为长方体,其盒内有茶叶2小包,每包包装规格为100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现场用直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387mm,平均宽度为247mm,平均高度为70mm。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0.6),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95.22%,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2023年8月2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案例七: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英德市英红镇某茶叶公司生产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7月6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技术人员依法对英德市英红镇某茶叶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对当事人销售的“英德红茶(红碎二号)”进行“商品过度包装”项目的执法抽检,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依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商品的销售包装体积V

  0为1344000 mm³。根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取值为0.6),计算出该规格茶叶产品的包装空隙率为61.9%,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45%”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7月6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向当事人发出《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英德市某制茶厂(生产单位)和英德市某茶叶有限公司(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清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过度包装商品且按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后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要求的商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案例八: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某茶庄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9月26日,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某茶庄销售的“凤凰单丛”茶叶包装礼盒(其中一个标有“好山好水”,另一个标有“好山好茶 好功夫”,每盒内均有茶叶4小包,每小包茶叶125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现场先使用“包装有度”微信小程序初步判定以上两个包装礼盒涉嫌过度包装,后用卷尺分别测量两盒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好山好水”茶叶包装礼盒的平均长度为355mm,平均宽度为282mm,平均高度为98mm;“好山好茶 好功夫”茶叶包装礼盒的平均长度为374mm,平均宽度为254mm,平均高度为102mm。根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上述“好山好水”茶叶包装礼盒的空隙率为33.75%,“好山好茶 好功夫”茶叶包装礼盒的空隙率为32.92%,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米乐m6官网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9月26日,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案例九: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鹤山市沙坪街道某茶叶商行销售包装层数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7月17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鹤山市沙坪街道某茶叶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一款“陈皮六堡茶”有5层包装(第一层为手提袋,第二层为塑料外模,第三层为纸盒,第四层为最小销售单元外包装纸盒,第五层为锡纸袋),一款“乌金”普洱茶(熟茶)有5层包装(第一层为手提袋,第二层为纸盒,第三层为最小销售单元纸盒,第四层为最小销售单元塑料内膜,第五层为最小销售单元塑料棉纸),上述两款商品均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3层及以下”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7月17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2023年6月25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线索,依法对德庆县某茶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茶叶商品涉嫌过度包装。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精品绿茶(春茶)”礼盒装销售价格为80元/盒,该茶叶礼盒的外包装盒成本为20元/盒,包装成本达到产品销售价格的25%,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6月26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案例十一: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罗定市某贸易公司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11月22日,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罗定市某贸易公司销售的“顶级古树红茶”1盒(内装3铁罐小包装茶叶,共3层包装,净含量:350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用游标卡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28.9cm,平均宽度为28.9cm,平均高度为12cm,实际体积10022.52cm³。根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54.6%,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11月22日,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近年来,茶产业蓬勃发展、日益繁荣,但也有不少商家不在品质上求突破,却在包装上下功夫,造成包装过度奢华、铺张浪费等问题。此类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影响茶产业的形象,不利于茶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市场上茶叶过度包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制止,有效遏制市场上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使茶叶的生产、消费与新发展理念相匹配、相适应,推动茶产业发展根基更牢、底色更“绿”。

  全省茶叶生产、销售企业要重点关注茶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法律及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诚信经营,践行绿色低碳理念,节约包装成本。一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